可接受脊神经背根切断术的病人
基本标准
需考虑的因素
妨碍进行脊神经背根切断术的情况
病人的临床特点
录像演示
病人资格评估之录像带审查
可接受脊神经背根切断术的病人
选择性脊神经背根切断术(SDR)并不能使所有痉挛型脑瘫病人受益。本中心根据以下标准和考虑因素选择病人。
基本标准
18 岁以下的儿童
- 至少年满 2 岁
- 确诊患有痉挛型双侧瘫痪、痉挛型四肢瘫痪 或痉挛型单侧瘫痪
- 某种形式的独立运动,例如使用或不使用辅助装置爬行或行走
- 早产史;如果足月出生,儿童必须有痉挛型双侧瘫痪的典型征壮
- 磁共振成像检查未发现基底神经节严重受损
- 病人接受脊神经背根切断术后,存在潜在的功能技巧改善
19 至 40 岁的成年病人
- 确诊患有痉挛型双侧瘫痪
- 早产史
- 目前 不使用支持装置可独立行走
- 相对轻的,固定的骨关节畸形
- 病人在接受脊神经背根切断术后,会出现潜在的功能提高
- 病人表现出积极参加强化物理治疗,并实施家庭锻炼计划的主动性。
经过所积累的丰富的儿科病人手术经验,我们近期开始为成人病人提供脊神经背根切断术。迄今为止,我们观察到成人病人的功能出现令人满意的好转,与儿童病人类似。
目前,我们认为,多数痉挛型双侧瘫痪或痉挛型四肢瘫痪病人应首先通过 SDR 手术减少痉挛,然后才接受肌肉松解 或肌腱松解 手术。
需考虑的因素
腿部及驱干的良好肌肉强度。 可通过下列能力证明
充分控制运动的证明,或以下能力:
运动能力发展延迟的病史。 儿童之运动能力逐渐发展,但痉挛阻碍机能的发展并或引起行走时步态异常。成人能够独立走动,但痉挛限制其精力、灵活性、行走速度和平衡性,有时还会引起疼痛肌肉痉挛。
在治疗中有动力且有能力进行合作。
致力于康复及跟进治疗:
- 目前接受物理治疗(儿童)
- 手术后能够在三至六个月内每周接受四至五次物理治疗,之后降低次数,再接受为期一年或以上的物理治疗,
- St. Louis 儿童医院的治疗团队可在手术后至少个月期间进行定期随访
如确定病人有足够的力量改善运动机能,则建议接受为期三个月的专门力度物理治疗。通过此试验阶段取得的进展,可获得病人在痉挛减轻后改善运动机能的潜力的相关资料。
随后出现痉挛复发的整形外科手术史 若此前曾接受整形外科手术,亦可接受本手术。然而,在接受整形外科手术需要等待至少一年,允许肌肉强度恢复。
排除SDR的情况
脑瘫病人如患有某些疾病,则不适合接受 SDR 手术。这些情况包括:
1987 至 2007 年 7 月 19 日期间在本院接受 SDR 病人的临床特征
年龄分布
(SLCH 1987 — 2007 年 7 月 19 日)
|
年龄(岁) |
病人人数 |
百分比 |
|
2-5 |
1,075 |
66 |
|
6-10 |
410 |
25 |
|
11-18 |
107 |
7 |
|
19-39 |
39 |
2 |
|
合计 |
1,631 |
100 |
我们建议在儿童患腿部发育残缺之前,尽早对 2—5 岁的儿童施手术。多数病人均在 2 至 5 岁期间接受 SDR 手术。患有痉挛型双侧瘫痪的青少年和成人可不再受痉挛困扰。
怀孕年龄
(SLCH 1987 — 2007 年 7 月 19 日)
|
怀孕年龄(周) |
病人人数 |
百分比 |
|
<24 |
75 |
5 |
|
25-29 |
684 |
42 |
|
30-38 |
706 |
43 |
|
>39 |
144 |
9 |
|
未知年龄 |
22 |
1 |
|
合计 |
1,631 |
100 |
超过 90% 的病人属早产儿。足月生的痉挛型脑瘫病人不会出现更加严重的神经障碍,如家族痉挛性截瘫。
脑瘫类型(SLCH 1987 — 2007 年 7 月 19 日)
|
类型 |
病人人数 人数 |
百分比 |
|
双侧瘫痪 |
1,276 |
78 |
|
四肢瘫痪 |
350 |
21 |
|
偏瘫 |
5 |
<1 |
|
合计 |
1,631 |
100 |
本院近乎四分之三的病人患有痉挛性双侧瘫痪,四分之一患有痉挛性四肢瘫痪。目前我们 建议有早产史且患有单纯痉挛型偏瘫的病人接受 SDR 评估。
接受 SDR 手术前的运动能力水平(SLCH 1987 — 2007 年 7 月 19 日)
|
运动能力 |
病人人数 |
百分比 |
|
独立行走 |
517 |
32 |
|
拄拐者 |
116 |
7 |
|
使用助步车行走者 |
682 |
42 |
|
具有少许运动能力者 |
179 |
<1 |
|
可爬行者 |
116 |
7 |
|
无独立运动能力者 |
21 |
1 |
|
合计 |
1,631 |
100 |
请注意,许多病人均具有独立行走能力。接受 SDR 手术后,他们的行走质量会有改善。
行走和其它运动机能的视频演示
| 1. |
接受 SDR 手术前可独立行走的病人。
所有手术前即可独立行走的病人在接受 SDR 手术后的几周内即可 恢复独立行走能力。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这种能力。 与所有患脑瘫的病人一样,一些较难独立行走的病人最终可借助辅助设备独立行走。
痉挛状况得以消除,独立行走的质量有所提高;许多病人在接受 SFR 手术后无需接受物理治疗和使用矫形器。接受 SDR 手术的病人几乎不需要接受整形外科手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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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 2. |
接受 SDR 手术前需借助助步车或拐杖行走的病人。
对于年满 2-7 岁且在接受 SDR 手术前借助助步车或拐杖行走的儿童,术后可能独立行走。一旦他们能够独立行走,即可一直保持这种能力。
对于 7 岁以上且拄拐行走的儿童,手术后可能(在户内或户外)可独立行走。如果他们在 7 岁时还要借助于助步车,那么在接受 SDR 手术后极有可能仍需使用助步车或拐杖。接受 SDR 手术后,辅助行走和转换运动的质量有所提高,双腿的残疾状况得以缓解。许多此类病人在接受 SDR 手术后需接受整形外科手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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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资格评估之录像带审查
如果您无法确定一名病人的初步评估资格,我们的治疗团队会审查该病人的家庭物理治疗师所提供的录像带,就初步评估的适当性进行评估。如欲要寄送录像带供我们审查,请填妥病人资料表, 并通过电邮或 致电(314.454.2813 或免费电话 800.416.9956)与我们联系,以便完成筛选。筛选后, 我们会为您提供向我们寄送视频评价所需的所有信息(包括 视频指南)以及我们要求您提供的与髋部及脊骨 X 光片有关的信息。在我们审核完录像带、X 光片及物理治疗报告后,物理治疗师会与您联系,以讨论治疗团队的建议。